吴亮律师
开发商交房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:1、经过验收,且验收合格;2、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交付房屋;3、符合约定的交房条件;4、提供《住宅质量保证书》和《住宅使用说明书》。《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》第十七条规定,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,依照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》的规定验收合格后,方可交付使用。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,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。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》第三十条第一款规定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,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。如未能按期交付的,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你好!需要看合同约定等情况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你好!需要结合购房合同约定分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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